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中小学、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2022年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部署如下:
一、职评工作安排
1.拟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于6月20日(周一)前上报以下材料
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区教育局人教科;同时将《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下载)、《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4)电子稿报送区人教科,电子邮箱:tnqlym@{域名已经过期}。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2.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于6月27日(周一)前上报以下材料:
⑴中高级推荐申报人员信息表(多元评价文件附件1,要求纸质表一份(盖章)和电子稿同时上报tnqlym@{域名已经过期}),推荐名额按照职评意见文件执行;
⑵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职评意见附件11,单位盖章);
⑶乡村学校教师证明(职评意见附件10,单位盖章);
⑷乡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一式2份,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
⑸免于教育教学理论、将科研水平考试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⑹学校择优推荐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学校成立的推荐机构、推荐评价标准、择优推荐情况及拟推荐对象校内公示情况等);
⑺理论和教科研考试费100元(教育理论考核50元/人,教科研水平测试50元/人)等。
3.nbsp;8月22日(周一)上午9:0011:00: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4.9月:晋升高级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能力报名及考核;继续教育学时数(市、区、校三级)审核认定。
5.9月:学生满意度测评(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者)。
6.9月:领取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和高级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单;需要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请与人事科孙科联系。
7.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评审材料的上传工作。各校上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表一份,见附件)、和职称评审费(高级:200元/人,中级:100元/人)。
以上时间作为参考,未标注具体时间的以实际发布通知为准。
二、有关说明
1.nbsp;乡村学校教师申报按照职评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nbsp;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城区学校申报人员在申报前的6年内须有2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或者交流任教经历,乡村学校申报人员在申报前的6年内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经历。以上人员需提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附件11),交流经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各校不得推荐无以上交流经历的人员参评。
自2023年起,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城区学校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有2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或者交流任教经历,乡村学校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经历。
3.nbsp;存在备案制(聘用制)教师的学校,在根据规定算法核算推荐名额的基础上,可根据相关教师的申报级别,另增加1个名额。备案制(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一并计数,须统一经校内推荐nbsp;。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将《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中小学、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精神传达给所有教师,让今年参评的教师对照条件准备材料,也让以后参评的教师对照条件,对所缺材料进行提前准备。
各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拟晋升人员的材料,凡没有材料佐证的内容,审核人要注明审核意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联系人:陆亚明,1391233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