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教师初定和晋升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暑期进行,现就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bsp;nbsp;nbsp;nbsp;一、范围、对象
区教育局下属学校需要初定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包括工作一年以上尚未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所有教师)。
二、初定人员教师资格证、学历、资历要求
nbsp;nbsp;nbsp;nbsp;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三者相同或相近,年度考核合格,符合下面条件的,可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小学教师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符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应报尽报,不占学校推荐申报名额。
nbsp;nbsp;nbsp;nbsp;(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nbsp;nbsp;nbsp;nbsp;nbsp;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符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应报尽报,不占学校推荐申报名额。
nbsp;三、晋升人员教师资格证、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上述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三者不一致者,可申报晋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nbsp;nbsp;nbsp;nbsp;四、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
nbsp;nbsp;nbsp;nbsp;(一)初定人员:2022年教师初定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流程与要求见附件1。
nbsp;nbsp;nbsp;nbsp;(二)晋升人员:2022年教师评审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网上申报,(申报入口选择“职称评审申报”,流程要求见附件1)同时需准备相应纸质材料,需上交材料如下: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
2.社保缴费证明
⑴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⑵点击“服务”;⑶选择“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江苏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起始年月:202105202205—保存为图片;⑷打印图片
nbsp;nbsp;nbsp;nbsp;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汇总表(任教以来每年需提供1张);
nbsp;nbsp;nbsp;nbsp;6.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nbsp;nbsp;nbsp;nbsp;7.2122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备课笔记;
nbsp;nbsp;nbsp;nbsp;8.承担教学研究工作材料(论文,课题等)。
以上材料集中放入材料袋内,封面见附件3。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送时间
6月30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nqlym@163.com,将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职评费、晋升人员相关评审材料交到区教育局人教科。联系人:陆亚明,联系电话:13912330688。
另接市通知,6月24日至7月3日之间省一体化平台(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因系统维护将全业务停机,届时职称模块也将停止使用,请各申报人员关注。
nbsp;nbsp;nbsp;nbsp;六、评审费和照片交纳事宜
晋升人员按每人80元交收取评审费,初定人员采用网上申报不再收取评审费。
晋升人员交1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好单位、姓名和学科,以校为单位放入信封内),初定人员不交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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