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项目 | 荣誉 | 分值 | 说明 |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 1分/年 | 教师的教龄按政策规定核定,非主系列专技人员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
(2)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
| 2分/年 | 高职低聘的教师,在评上高职至今年限中,每年再加1分。 |
(3)专业性荣誉 | 市学科带头人 | 5分 | 专业性荣誉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加半分,基本合格减半加分,不合格和不参加考核不加分 |
市骨干教师 | 4分 | ||
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 3分 | ||
教育工作 |
| 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附件 | |
教学工作 |
| ||
教科研工作 |
|
说明:1、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任现职年限,再考虑年龄,长者优先。
2、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评定晋级时只能使用一次。
常州市北环路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教龄 |
| 自评分 |
| 审核分 |
| ||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
| 职龄 |
| 自评分 |
| 审核分 |
| ||
取得时间 |
| ||||||||
专业性荣誉称号 (指市、区级五级梯队) |
| 自评分 |
| 审核分 |
| ||||
教育工作 |
| 教学工作 |
| 教科研工作 |
| ||||
审核分 |
| 审核分 |
| 审核分 |
| ||||
自评总分 |
| 审核总分 |
| ||||||
|
|
|
|
|
|
|
|
|
|
▲ 教龄、职龄按照周年计算。 教龄=当年--参加工作年份;
职龄=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年份
▲ 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审核人:
晋升高级岗位人员评分要求
教育工作:
1、担任班主任: 按照年计算 0.5分/年。
2、担任管理工作:按照年及级别计算,中层副职1分/年,中层正职1.5分/年
副校级2分/年,正校级2.5分/年。
3、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会计、食堂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员、协助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等:视同班主任,按照年计算 0.5分/年。
(以上不累计加分)
4、任现职期间,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具备条件(1)-(4)之一: 得2分。
(1)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2)辅导员、指导教师所带团队获得辖市(区)级以上学生团体表彰奖励2次以上或辖市(区)级以上学生个人表彰奖励3次以上。
(3)班主任、辅导员、指导教师本人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获得辖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4)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委正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本人或所带团队获得辖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以上。
教学工作:能胜任本学科学段内各年级教学工作。
1、任现职期间,连续3年担任晋级学科的教学工作,有1次以上循环教学或任教研组长2年以上,或担任毕业班的教学工作3年以上。得2分。
2、任现职期间,开设过校级公开课5次以上,其中辖市(区)级公开课1次以上,公开课教学质量高并获得好评;或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得辖市(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得2分。
教科研工作:
1、主持过校级教科研项目的研究,撰写研究报告并经鉴定结题,其课题研究过程纳入学校教科研网络管理系统;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担任辖市(区)级以上课题研究组成员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有阶段研究小结并有鉴定意见或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获奖或发表(该论文不得再用于条件2、3、4、5)。 得2分。
具有以下教科研工作条件2~6中的一项,得2分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并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1篇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篇)。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晋升中级岗位人员评分要求
教育工作
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或从教以来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学生社团、运动队、学科竞赛、综合实践活动、专业集训队等,每周2节课以上)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或从教以来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2年以上。得2分
2.任现职期间,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具备条件(1)-(3)之一:得2分
(1)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以上。
(2)辅导员、指导教师所带团队获得辖市(区)级以上学生团体表彰奖励1次以上或辖市(区)级以上学生个人表彰奖励2次以上。
(3)本人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获得辖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3.任职期间:1)、担任班主任:按照年计算 0.5分/年。
2)、担任管理工作:按照年及级别计算,中层副职1分/年
中层正职1.5分/年 副校级2分/年 正校级2.5分/年。
3)、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会计、食堂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员、协助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等:视同班主任,按照年计算 0.5分/年。
(以上不累计加分)
教学工作
1.任现职以来,连续3年担任晋级学科的教学工作,从事低、中、高某一学段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六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工作2年以上。得2分
2.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同时主动参与指导运动队、社团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得2分
3.任现职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5次以上,其中校际间2次或辖市(区)级以上1次,公开课教学质量高并获得好评。或任现职以来,获得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辖市(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已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得2分
教科研工作
1.已经鉴定结题的校级教科研课题的主要参与者,承担相应的研究项目并撰写研究报告或有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发表、获奖,研究过程纳入学校教科研网络管理系统;或参加辖市(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有阶段研究小结或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获奖、发表(该论文不得再用于条件2、3、4、5)。得2分
具有以下教科研工作条件2~6中的一项,得2分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辖市(区)级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3篇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以上。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本学科研究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三等奖1篇、辖市(区)二等奖2篇(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