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研究
1. 参与经正式审批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圆满结题。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奖金
|
1000 |
500 |
300 |
200 |
100 |
课题组长对应各级课题奖励金额的100%得奖,课题组副组长和核心组成员对应各级课题奖励金额的40%~50%得奖,各课题组成员对应各级课题奖励金额的20%~30%得奖。课题组长可根据课题组成员实际参与课题的情况适度调整。
2. 参与多个课题可累积得奖。
3. 如果本学期未有课题结题,那么只进行校级课题评比。
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得分 |
100 |
80 |
60 |
课题组各类人员奖金比例按第一条款计算。
4. 凡在全校性的课题研究活动中做中心发言的教师,每次奖励20元。
5. 凡无任何正当原因缺席课题研究活动(包括校本培训和主题沙龙)的教师一次扣除5元。
二、论文
1. 获奖论文奖励
级别奖项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一等奖 |
300 |
200 |
100 |
80 |
50 |
二等奖 |
200 |
100 |
80 |
50 |
|
三等奖 |
150 |
80 |
50 |
30 |
|
1) 竞赛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比赛,需经教科室认证。
2) 同一篇论文以最高奖项为标准,不重复进行奖励。
3) 申报时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需附原稿。
2.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杂志、报纸上发表的文章(需经教科室认证)对应各级获奖论文一等奖奖励,申报时需附杂志、报纸复印件。
3.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上交流的文章对应各级获奖论文三等奖奖励,申报时需附交流文章原稿。
4. 多篇论文获奖或发表可累积得奖。
三、承担公开活动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奖金 |
250 |
200 |
150 |
100 |
50 |
1. 承担的公开活动需经教科室认证。
2. 校级公开活动包括主持全校性的各类教育科研活动等。
四、“班级主页”
按本学期班级主页中教师个人的信息量的多少(兼顾质量),评出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其余为参与奖(消极参与或未参与的教师不得奖)。
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参与奖 |
得分 |
100 |
80 |
50 |
五、“网络阅读平台”
按本学期“网络阅读平台”中学生发贴量的多少(兼顾质量),在语文老师中评出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其余为参与奖(消极参与或未参与的教师不得奖)。
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参与奖 |
得分 |
100 |
80 |
50 |
六、师徒结对
1、按师徒结对要求,师傅能积极指导徒弟的教育教学工作,奖励100元。
七、教育周记
经教科室评选为优秀教育周记,一篇奖励10元。
如果未完成规定篇数,少一篇扣5元。
注:
1. 本条例经教代会通过后,于2008年2月执行;
2. 各条款以教科室解释说明为准。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