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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路小学教育科研奖惩条例
发布时间:2017-01-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一、 论文

1. 获奖论文奖励

级别奖项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300

200

100

80

50

二等奖

200

100

80

50

 

三等奖

150

80

50

30

 

1) 竞赛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比赛,需经教科室认证。

2) 同一篇论文以最高奖项为标准,不重复进行奖励。

3) 申报时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需附原稿。

2.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杂志、报纸上发表的文章(需经教科室认证)对应各级获奖论文一等奖奖励,申报时需附杂志、报纸复印件。

3.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上交流的文章对应各级获奖论文三等奖奖励,申报时需附交流文章原稿。

4. 多篇论文获奖或发表可累积得奖。

二、 承担公开活动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奖金

250

200

150

100

50

1. 承担的公开活动需经教科室认证。

2. 校级公开活动包括主持全校性的各类教育科研活动等。中心发言人按20%计算。

三、 “班级主页”

按本学期班级主页中教师个人的信息量的多少(兼顾质量),评出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其余为参与奖(消极参与或未参与的教师不得奖)。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参与奖

得分

100

80

50

四、 师徒结对

1、 按师徒结对要求,师傅能积极指导徒弟的教育教学工作,奖励100元。

五、 阅读平台

按年级上阅读平台的信息量评比。评出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参与奖

得分

400

320

200

六、“my秀”编委

   每参与一次组织活动奖励20元,本学期共出版3期。

七、社团活动

各校级社团每次40元,5次共200元。

八、特邀评委奖

在本学期的征文活动中,有的老师成了特邀评委,特设此奖,下列老师每人奖五十:

恽亚青、谢红英、余华琴、龚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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