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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北环路小学学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等发生流血事件,值班老师等第一目击者应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立即通知班主任,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体育老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

4、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5、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 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 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教师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生发生轻微流血事件时,值班老师等第一目击者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班主任。

2、如学生伤害较重,要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校长室。

3、学校需要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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