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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路小学校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北环路小学教科室

 

为了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和发展以及提高教师专业化成长水平的引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课题申报和立项

1.   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且能按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年级教研组或教师个人都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

2.   申报的校级课题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要有利于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必须要有科学依据,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必须以校为本,不脱离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尽量结合教师个人的教育教学实际;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立意要高,切入要小,做真做实。

3.   申报的校级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或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4.   申报集体或个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一份,报教科室备案。其中课题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    课题管理和支持

1.   北环路小学校级课题由教科室管理。

2.   主要是指导校级课题组规范以下研究行为:

1)   严格执行课题研究计划,确定课题研究步骤;

2)   课题组分公明确,职责清楚;

3)   建立课题研究网站;

4)   定期反思、总结和交流课题实施情况;

5)   收集、整理、保存研究资料;

3.   为校级课题组研究所需时间、人力、物力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在研究过程中凡涉及对校级课题有重要改动,必须报教科室备案。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应由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教科室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三、    课题成果和鉴定

1.   课题研究工作结束时,课题申请人应写出《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材料: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自我评价、全部研究成果,科研论文等;反映研究过程成果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

2.   根据课题实施情况,由教科室帮助申报上级领导鉴定。

四、    课题奖励和推行

教科室每学期对校级课题评选一次,发证书给予奖励(《北环路小学教育科研奖惩条例》),有实用价值的进行推广,并申请为高一级课题。

五、    课题档案管理

1.   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要及时收集和保管,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2.   课题档案类型(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1)   选题计划阶段:课题申报表、课题研究方案、课题论证审批材料、课题研究计划、文献研究资料和综述;

2)   研究活动阶段。课题实施过程中重要的原始材料(如调查报告原始材料、个案积累原始材料、实验数据原始材料等),重要的阶段性材料(如调查报告、个案研究报告、叙事案例、阶段性研究计划、阶段性研究报告、阶段性经验总结等)。

3)   总结鉴定阶段。论文、专著、结题报告、成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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