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江苏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落实《常州市教育系统落实省委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推进学校安全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根据区教育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全面开展实验室化学品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强化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制。
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自欣 书记 李新伟 校长
副组长:赵芳 张欣 副校长
成 员:丁珊瑚 行政协调中心主任
吴志英 课程教学中心主任
黄桂芳 学生成长中心主任
刘英 后勤保障中心主任
各年级组长、科学教师
下设: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媒体接待组、善后处置组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法律法规在危险化学品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在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应在实验准备室提前完成配置安装,不得在教学过程中面对学生进行操作。
(二)全面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一是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重点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用途等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做到危险化学品登记、核查、辨识、整治全流程网上运转,全面实现危化品安全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隐患。一是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机制。加大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加快整改落实。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加大检查频次。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学校,依法依规从重处理。二是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清理检查,要求采购和运输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存储要有专门场所并严格控制数量,使用时必须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记录,实验过程中必须遵守使用规范,落实预防措施、监管措施和应急措施,实验后产生的废物必须统一回收并依法依规处置。
(四)全面加强学校实验教学中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一是完善备课机制。备教学首先备安全,要将教学实验中危险化学品规范使用作为备课中教学安全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备课“三有”,即有专项栏目,有细化举措,有反思回顾。二是纳入教研计划。要从区、校两级做好实验教学危化品安全使用的教研与培训,区级教研层面应围绕国家课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内容,提出指导意见,线上线下并举,开展相关教学培训;学校层面应充分发挥学科教研组作用,面向校内所有相关教师定期开展专项集体备课、操作研讨。三是加强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在常规调研和教学督导中,应特别关注实验教学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现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教学整改。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危险化学品知识宣传。一是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纳入教职员工继续教育内容,不断提升教职员工安全保护和应变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知识宣传。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宣传普及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创新宣传普及形式,营造重视实验室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强师生和员工安全意识。
(六)全面提升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一是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实验室准入要求,对新教师、新入职员工及相关来访人员,采用通识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确保进出实验室人员正确识别危险源信息,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二是建立实验室应急突发情况处置机制。根据实验室类别属性,针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确保应急装备齐全、功能完备、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操作熟练、响应及时。
三、时间安排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11月开始至2022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召开行政会议,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落实相关要求,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
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切实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现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定向督查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梳理一批行之有效的实践办法,形成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常州市北环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