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德育天地>>法治天地>>文章内容
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常天法宣办〔20187)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扎实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后台统计数据显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域名已经过期})“宪法小卫士”火炬接力活动从9月开展以来,各中小学校参与力度有较大差异。来自省教育厅的信息称,拟定于121415:00关闭“宪法小卫士”挑战通道。通道关闭后,学生将不能再通过此通道进行“宪法小卫士”测评。各中小校的“宪法小卫士”参与测评情况以通道关闭后的数据为最终统计依据。请各中小校抓紧时间,加大力度推进,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习,参加线上宪法知识挑战,成为宪法小卫士,传递宪法火炬。

2、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域名已经过期})向全国直播。请各中小校积极组织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3、大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普法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单位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在办公公用区域、校园内悬挂、张贴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治宣传电子屏,积极进行法治学习宣传。

4、关注推广“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关注。

单位要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好2018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及《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法治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区法宣办文件附件1)电子稿于1221日前报送至邮箱:983249186@{域名已经过期}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81128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北环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新堂路1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