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常天法宣办〔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扎实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后台统计数据显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域名已经过期})“宪法小卫士”火炬接力活动从9月开展以来,各中小学校参与力度有较大差异。来自省教育厅的信息称,拟定于
2、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年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域名已经过期})向全国直播。请各中小校积极组织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3、大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普法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单位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在办公公用区域、校园内悬挂、张贴法治文化作品,设置法治宣传电子屏,积极进行法治学习宣传。
4、关注推广“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关注。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好2018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及《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法治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区法宣办文件附件1)电子稿于12月21日前报送至邮箱:983249186@{域名已经过期}。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