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六个宪法日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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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7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12月也是我市“七五”普法确定的第四个“法治宣传月”,为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为组织好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起至12月下旬。
二、宣传重点
1. 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3.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 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
5. 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上旬,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各校要积极组织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2.宣传月期间,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
(1)张贴一张宪法宣传主题海报、对外窗口电子显示屏要播放一则宪法宣传标语、宪法宣传法治动漫和微视频。(内容见附件1)
(2)采取微信、短信等方式,向老师、学生家长发送一条宪法宣传信息。短信内容: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本次主题是尊崇宪法、规范执法、共筑共享法治常州。让我们全体学生、家长和教师自觉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3)各校要组织一次宪法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一场由主要领导或专家讲授的宪法学习讲座。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参与2019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围绕宪法主题,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作用,共同策划、组织好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提高活动实效。
2.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宣传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依法教育和保护青少年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效。
3.注重总结提高。各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宣传月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地本校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12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983249186@{域名已经过期}。
天宁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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