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有效遏制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8.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9.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10.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11.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12.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14.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三、监督途径
举报电话:8530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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